2026年03月16日,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《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允许基层为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,主要针对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、用药规律的慢性病患者,常见适用病种包括高血压、2型糖尿病、冠心病、脑卒中后遗症等需长期服药的慢病。
对于高血压患者来说,什么情况才是病情稳定呢?
高血压病情稳定通常指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经过规范治疗(生活方式干预±服药)后,达到以下状态:
一、血压控制达标且平稳
一般指在改善生活方式+规律服降压药基础上,诊室血压持续控制在 <140/90 mmHg(部分年轻或无合并症者可要求<130/80 mmHg,老年/高龄者放宽标准不同);
家庭自测血压平均值通常建议 <135/85 mmHg;
在一段时间内(通常数周~数月)波动不大,无频繁骤升骤降。
二、无急性或进行性靶器官损害表现
无明显新发或加重的:脑卒中/短暂性脑缺血发作(TIA)、急性心肌梗死、不稳定心绞痛、高血压急症(如血压≥180/110 mmHg伴症状)
心、脑、肾、眼底等靶器官功能基本平稳(如肾功能指标稳定、无新发心衰等)
三、治疗方案固定且耐受良好
降压药种类、剂量已相对固定;
无明显难以控制的副作用;
能坚持长期规律服药 + 定期复查。
四、生活方式配合良好
限盐、合理膳食、戒烟限酒、规律运动、控制体重等已养成习惯。
常见临床场景举例:
确诊原发性高血压,服1~2种降压药,近1~3个月血压自测多在120~135 / 75~85 mmHg左右,无头晕头痛胸闷,复查心肾功能无明显异常 → 病情稳定
刚发现高血压尚未用药、或刚调整药物方案血压还在波动 → 不属于稳定期
血压突然升至 ≥180/110 mmHg 或出现剧烈头痛/视物模糊/胸痛等 → 高血压急症,需立即就医。
稳定期患者注意事项
不随意停药或减量(擅自停药可致"反跳性高血压"甚至脑卒中)
坚持家庭血压监测,做好记录复诊时给医生看
定期复查:血脂、血糖、肾功能、电解质、心电图等(频率遵医嘱)
继续保持健康生活方式
这项新政,真正把便利送到了慢病患者身边。按一年计算,原本每月跑一次医院,现在只需每三个月一次,一年能少跑8趟医院,既节省了时间、交通成本,又减少了奔波劳累,尤其方便老年慢病群体,同时也能提升用药连续性,更好地控制病情。
*注:本文为科普性文章,不能作为用药指导,具体请咨询您的医生。